通知公告
您当前的位置: 新闻动态 > 通知公告昆十中贫困生、建档立卡学生减免学费/住宿费须知
时间:2020-09-04 来源:计财处
1、贫困生减免手续有效期为一个学年,因此上学年申请成功的学生本学年需再次申请。
2、申请减免学费/住宿费程序:
(1)在9月16日之前可在校园网上下载打印或到计财处领取《盘龙区城市贫困生享受减免政策情况登记表》,填写并到社区、村委会盖章,班主任签署意见。
(2)申请表及减免证明材料(有效的失业证、低保证等)原件、一份复印件一起交至到各班,各班在交费时一起交计财处,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暂不交费,并立马退换原件。
3、属于国家建档立卡的同学可直接免学杂费,德育处会将名单直接交财务,此部分同学无须填表,但如果还是要减免住宿费的同学,同上步骤填写申请。
4、校计财处审核后上报区教育局审批,逾期不能再办理。
5、学费/住宿费减免与国家助学金是两回事,须分别到计财处、德育处申请。
以上事项,如有疑问请各位老师到计财处咨询或拨打电话:65845441(求实),63107368(白塔)
昆十中 计财处
2020年9月4日
请点击下载:贫困生情况登记表.xls